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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灵食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邓佩媛、殷烙诉你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3]4078号[2023]407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6月13日14:00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11室,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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