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2月9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答复,感谢陕西省公安厅、韩城市、周至县、镇巴县、镇安县回复网友留言。
身份证丢失能让家人补办吗?
镇巴县:须本人回户籍所在地补办
1月29日,民生热线网友“刘”反映,自己身份证不慎丢失,户口在镇巴县三元镇,但本人在西安工作,单位不能请太多天假,请问能否在西安补办身份证或由家人在三元补办?
2月2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镇巴县人民政府,要求其对网友的情况进行督办。
2月9日,镇巴县人民政府给予了回复:
新修定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2011年12月7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制发工作。
2014年以来,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升级后,无指纹信息的身份信息被视为不合格制证信息返回各县重新采集,加大了对指纹信息的采集力度。同时为加强社会管理,公民在领取身份证时也应该到辖区派出所验证指纹信息方可领取身份证。
对于舆情调查函中所反映的情况,公安机关也做了一些便民措施,公民在外如身份证丢失的,在购买车票时可在车站设立的临时身分证窗口办理购票使用的临时身份证。
目前,我省尚未开展异地采集指纹业务,暂时无法异地采集指纹。因此,身份证丢失必须由本人在户籍所在地进行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