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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尚达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何玉宝诉你单位要求双倍工资、社保损失一案(碑劳仲案字[2022]70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于 2023年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延康巷伊顿公馆8号楼梦想中心2层)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13日 陕西铜像铁人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郭红梅诉你单位要求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一案(碑劳仲案字[2022]78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并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延康巷伊顿公馆8号楼梦想中心2层)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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