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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曲江)公告 |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曲江)公告 西安腾通运输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应民、刘更、柏红武、毛海涛、肖博、蒋卫昌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本委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市劳人仲案字(曲江)[2021]第1483、1484、1485、1486、1487、148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书,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曲江)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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