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联志后村27号被征收房屋原产权人邢贵如已故,王清泉作为原产权人的继承人,拟以被征收人身份与我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若其他第三方对其被征收人资格存有异议,或对被征收房屋主张权利,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若上述期限届满无第三方提出异议,我单位将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选民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自强路街道建强路104号 联系电话:(029) 86459501 自强东路北侧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
公告 兹有袁银水购买了原二府庄21号现联志路12号房屋;兹有赵学良购买了教工楼南楼中单元5号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现拟以被征收人身份与我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若其他第三方对其被征收人资格存有异议,或对被征收房屋主张权利,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若期限届满无第三方提出异议,我单位将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选民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自强路街道建强路104号 联系电话:(029) 86459501 自强东路北侧火车站北广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