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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市雁塔区畅响娱乐店: 本委已受理曹萍、孙军利、徐小强、王珂兴、王科伟、陈进、庞世虎、软会明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1]1667号、[2021]1676号、[2021]1677号、[2021]1678号、[2021]1679号、[2021]1717号、[2021]1694号、[2021]169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11月22日上午9时整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11室,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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